昆明市信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昆明市信息中心的批复》(昆编复 [2016]43号)文件精神,按照“撤一建一” 的原则, 撤销昆明市煤矿安全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煤宣中心”),组建昆明市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为隶属于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级。核定信息中心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核定中层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
信息中心于2017年7月成立,内设机构5个(副科级),分别是综合部、规划建设部、信息资源部、系统网络部、信息安全部,单位职能主要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智慧城市、大数据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参与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发展政策、标准、规范,参与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交易、应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协调重大项目的策划、应用推进等工作。
(二)参与全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提供移动办公服务;参与全市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助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重大应用系统建设。
(三)协调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空间地理信息、宏观经济和电子政务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昆明市大数据决策支持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综合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推广应用,研究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决策支持关键技术,深化大数据在党政机关和社会的创新应用。
(四)指导市委、市政府网站,市级部门网站、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网站的建设和运维,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评测工作。
(五)参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授权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开发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市大数据管理机构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化、大数据项目的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六)协助推进全市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共享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部署安排。中心将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部署安排。
(二)加快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入和招聘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心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加快业务设备的到位,努力为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和先进企业在智慧城市、大数据建设方面的经验。
(五)开展昆明智慧城市相关研究工作,开展智慧城市相关培训工作,打好昆明智慧城市建设基础。
(六)建设昆明智慧城市网站,加大昆明智慧城市宣传力度。
(七)做好昆明智慧城市技术规范编制的相关工作;
(八)做好昆明市中小企业管理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
(九)做好全市信息化项目的初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一个,及昆明市信息中心,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为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11人,财政全供养11人。
退休人员1人,无离休人员。
车辆编制一辆,实有车辆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5.7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5.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5.7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5.75万元(本级财力435.7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5.7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3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75万元,占总支出的38%,项目支出270万元,占总支出的6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50599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单位人员工资、社保、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1.人员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昆明市信息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1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昆明市信息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万元,如课题研究、智慧城市宣传报道、信息化培训、固定资产购置、智慧城市专题图制作、地理空间数据坐标转换等开支。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7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1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6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新成立,无上年预算数。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101万元。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