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信息中心对《云南省信息化项目成本估算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以昆明市为重点》项目购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信息化项目成本估算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以昆明市为重点》项目
二、采购单位:昆明市信息中心
三、项目性质:新建项目购买服务
四、项目服务期限:90天
五、经费预算:人民币20万元
六、采购内容
按照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的原则,立足于昆明市信息化项目的预算费用构成分类、成本估算管理要求、标准化需求,从“项目预算如何编报”和“相关费用如何计取”的角度入手,按照“软件开发类、系统集成类、运维类、配套服务类等项目建设费用类别,基于全面规范项目预算申报资料的文本格式、预算构成、功能阐述、绩效目标等内容的角度,研究制定昆明市信息化项目成本估算体系,并逐步推广应用,为全省信息化项目成本估算体系构造提供参考。
七、项目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三)在昆明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资料证明)。
(四)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供应商报价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4日(9:00—17:0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西侧3楼市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
九、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1.法人证书,企业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
2.相关案例、经验、项目组成员简介以及能证明成员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等;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思路、方法、技术路线、主要内容以及售后服务等保障措施等。
(二)中标公示
组织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公示》,并于工信局、信息中心网站上公示,《中标公示》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公示和响应文件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公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该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公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活动中确定服务要求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公示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罗丽娟 电话:0871-67496325
监督电话:0871-63175003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4日
昆明市信息中心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