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办公场所功能布局,提高办公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为数据工作高效运转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昆明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昆明市数据局拟开展办公场所改造项目采购工作,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数据局办公场所改造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数据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市数据局工作要求对市政府2号楼617、601-1、601-2办公场所进行改造。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金:约6万元,据实结算。
(二)资金来源:从2024年部门项目预算中列支。
六、承接主体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合同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维护购买主体利益。
八、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数据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协议内容支付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凡有意参加者,请将本单位简历、资质、成功案例、详细设计方案及报价等申报参评资料,以纸质方式密封后于11月19日17:00前报送至昆明市数据局办公室(地址: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61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871-65931872
昆明市数据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