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精神,加快本市公共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昆明市数据局拟开展昆明市数据要素综合实验区项目建设工作,现拟定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数据要素综合实验区建设服务项目
二、购买单位:昆明市数据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咨询服务,三级目录为咨询服务,目录代码为B0801。
四、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五、经费预算:450,000.00元(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资金来源:从2025年市数据局“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服务费中列支”;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六、购买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并通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方式开展购买。
七、购买内容:结合昆明市数据要素综合实验区项目建设工作需要,拟购买咨询服务,协助市数据局开展项目对策研究、提供报告材料,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产出一批突破性成果提供可靠保障。
八、项目承接标准:一是须为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对数据工作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具备一定的研判能力,业务专业,技术完备,具有较强的数据资源开发能力和与省、市、县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的沟通协调能力;三是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四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席老师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617-2室
联系电话:0871-65931963
监督电话:0871-66931712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
昆明市数据局
2025年11月3日